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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員徵才訊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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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您:辦理人才公開甄選應注意事項

▖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,不得以種族、階級、語言、思想、宗教、黨派、籍貫、出生地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年齡、婚姻、容貌、五官、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,予以歧視。(就業服務法第5條) ▖辦理職缺公開徵(遴)選時,應尊重個人私領域,不宜詢問參加面試者與業務無關問題(如婚姻或生育狀況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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