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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,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重行釐定並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,依精算結果調整, 請參閱附件

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,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重行釐定並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,依精算結果調整【按:(一)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調降為7.22%;(二)適用基本年金(35年)之被保險人調降為8.89%】,詳如銓敘部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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