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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電機工程系徵求專任教師2名

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聘任專任教師公告    2024/08/01

以下四組徵聘教師,總名額共錄取2名。

人員類別

專任教師(積體電路與設計領域)

助理教授以上

電機工程系

1

不拘

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
工作地點

國立臺灣科技大學

資格條件

  1. 已獲博士學位(預計於 114 01 31 日以前可取得博士學位者,須檢附指導教授出具之證明函),助理教授資格以上。
  2. 具積體電路設計(類比/射頻積體電路、數位積體電路/嵌入式系統與軟硬體整合設計、電源管理積體電路、人工智能加速積體電路、積體電路測試、積體電路設計自動化等)相關專長者。
  3. 可授數位系統設計、電子電路、超大型積體電路設計實習等積體電路與系統相關課程,具備產學合作,英文授課能力及國際交流經驗者尤佳。
  4. 具備英文授課能力及國際交流經驗者尤佳。
  5. 至起聘日止,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25 條,「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,但於施行(2015 1 14 )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。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」

工作項目

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
檢附資料

1. 履歷自傳 (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)

2. 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錄。

3. 五年內代表著作。

4. 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影本;各級學位證書影本。

5. 教師證書影本 (選項)

6. 可開授課程一覽表 ( syllabus 樣本)

7. 推薦信函三封。

8. 相關英文能力或英語授課能力證明。( 選項 )

9.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。

初審合格者將通知面試,請務必註明方便聯絡之電話及 E-mail

不論是否通過初審,所寄資料恕不寄還。

聯絡方式

聘任日期:114 02 01 日起。

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 113 10 15 日止 (以郵戳為憑)

收件地址:10607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 4 43

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教師評審委員會(請註明:應徵電力電子組)收。

聯絡電話:02-2737-6685 (涂仁貞小姐)

人員類別

專任教師(電力電子領域)

助理教授以上

電機工程系

1

不拘

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
工作地點

國立臺灣科技大學

資格條件

1. 己獲博士學位,主修電力電子,並需以電力電子為研究領域。

2. 可教授電力電子學相關課程。

3. 具備英文授課能力及國際交流經驗者尤佳。

4. 至起聘日止,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25 條,「應具備一年以

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,但於施行(2015 1

14 )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。前項與任教領域相

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」

工作項目

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
檢附資料

1. 履歷自傳 (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)

2. 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錄。

3. 五年內代表著作。

4. 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影本;各級學位證書影本。

5. 教師證書影本 (選項)

6. 可開授課程一覽表 ( syllabus 樣本)

7. 推薦信函二封。

8. 相關英文能力或英語授課能力證明。( 選項 )

9.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。

初審合格者將通知面試,請務必註明方便聯絡之電話及 E-mail

不論是否通過初審,所寄資料恕不寄還。

聯絡方式

聘任日期:114 02 01 日起。

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 113 10 15 日止 (以郵戳為憑)

收件地址:10607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 4 43

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教師評審委員會(請註明:應徵電力電子組)收。

聯絡電話:02-2737-6685 (涂仁貞小姐)

人員類別 :

專任教師(系統組)

職  稱 :

助理教授以上

職  系 :

電機工程系

:

 

名  額 :

1

性  別 :

不拘

待  遇 :

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
工作地點 :

臺灣科技大學

資格條件 :

1、已獲電機相關領域博士學位(預計於1140131日前可取得博士學位者,須檢附指導教授出具之證明函),助理教授資格以上。

2、至起聘日止,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,「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,但於施行(2015114)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。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」

3、我們鼓勵在當前或新興領域具有深厚背景的候選人申請,包括(但不僅限於):控制系統、智慧系統、系統工程、生醫工程、機器人技術及其各種相關領域。

4、可授控制系統、信號系統等電機相關課程,具備產學合作,英文授課能力及國際交流經驗者尤佳。

工作項目 :

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
檢附證件 :

1、履歷自傳(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)。

2、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錄。

3、五年內代表著作。

4、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影本;各級學位證書影本;教師證書影本(選項)

5、可開授課程一覽表(附syllabus樣本)。

6、推薦信函三封(含指導教授)。

7、檢附相關教學教具(選項,具有撰寫教學專用書、創新課程設計、研發教材教具、教學策略與方法及科技融入教學等之經驗)

8、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。

※初審合格者將通知面試,請務必註明方便聯絡之電話及E-mail

※所寄資料,不論是否通過初審,恕不寄還。

聯絡方式 :

聘任日期:1140201日起。

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131015日止(以郵戳為憑)

收件地址: (10607)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教師評審委員會收。

聯絡電話:02-2737-6685 (涂小姐)

人員類別 :

專任教師(資訊與通訊組)

職  稱 :

助理教授以上

職  系 :

電機工程系

:

 

名  額 :

1

性  別 :

不拘

待  遇 :

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
工作地點 :

臺灣科技大學

資格條件 :

  1. 己獲博士學位
  2. 具資訊與通訊網路相關專長者。
  3. 具備教授程式設計相關課程。
  4. 具備英文授課能力及國際交流經驗者尤佳。
  5. 至起聘日止,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25 條,「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,但於施行(2015 年 1 月14 日)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。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」

工作項目 :

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
檢附證件 :

1、履歷自傳(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)。

2、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錄。

3、五年內代表著作。

4、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影本;各級學位證書影本;教師證書影本(選項)

5、可開授課程一覽表。

6、推薦信函二封。

7、相關英文能力或英文授課能力(選項)

8、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。

※初審合格者將通知面試,請務必註明方便聯絡之電話及E-mail

※所寄資料,不論是否通過初審,恕不寄還。

聯絡方式 :

聘任日期:1140201日起。

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131015日止(以郵戳為憑)

收件地址: (10607)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教師評審委員會收。

聯絡電話:02-2737-6685 (涂小姐)

類別: 專任教師
用人單位: 電機工程系
職稱: 助理教授級(含)以上
名額: 2
公告日期: 113/08/12
截止日期: 113/10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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