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員類別 : 專任教師(資訊與通訊組、系統組或電力電子領域)
職 稱 : 助理教授以上
職 系 : 電機工程系
名 額 : 1名
性 別 : 不拘
待 遇 : 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工作地點 : 臺灣科技大學
資訊與通訊組資格條件 :
1. 已獲博士學位
2. 具資訊與通訊網路相關專長者。
3. 具備教授程式設計相關課程。
4. 具備英文授課能力及國際交流經驗者尤佳。
5. 至起聘日止,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25 條,「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,但於施行(2015 年 1 月14 日)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。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」
工作項目 : 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檢附證件 :
1、履歷自傳(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)。
2、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錄。
3、五年內代表著作。
4、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影本;各級學位證書影本;教師證書影本(選項)。
5、可開授課程一覽表。
6、推薦信函二封。
7、相關英文能力或英文授課能力(選項)。
8、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。
系統組資格條件 :
1、已獲電機相關領域博士學位(預計於113年07月31日前可取得博士學位者,須檢附指導教授出具之證明函),助理教授資格以上。
2、至起聘日止,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,「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,但於施行(2015年1月14日)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。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」
3、我們鼓勵在當前或新興領域具有深厚背景的候選人申請,包括(但不僅限於):控制系統、智慧系統、系統工程、生醫工程、機器人技術及其各種相關領域。
4、可授控制系統、信號系統等電機相關課程,具備產學合作,英文授課能力及國際交流經驗者尤佳。
工作項目 : 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檢附證件 :
1、履歷自傳(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)。
2、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錄。
3、五年內代表著作。
4、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影本;各級學位證書影本;教師證書影本(選項)。
5、可開授課程一覽表(附syllabus樣本)。
6、推薦信函三封(含指導教授)。
7、檢附相關教學教具(選項,具有撰寫教學專用書、創新課程設計、研發教材教具、教學策略與方法及科技融入教學等之經驗)。
8、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。
電力電子領域
資格條件
1. 己獲博士學位,主修電力電子,並需以電力電子為研究領域。
2. 可教授電力電子學相關課程。
3. 具備英文授課能力及國際交流經驗者尤佳。
4. 至起聘日止,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25 條,「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,但於施行(2015 年 1 月14 日)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。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」
工作項目 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檢附資料
1. 履歷自傳 (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)。
2. 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錄。
3. 五年內代表著作。
4. 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影本;各級學位證書影本。
5. 教師證書影本 (選項)。
6. 可開授課程一覽表 (附 syllabus 樣本)。
7. 推薦信函二封。
8. 相關英文能力或英語授課能力證明。( 選項 )
9.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。
聘任日期:113年 08 月 01 日起。
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 113年 3月 15 日止 (以郵戳為憑)。
聯絡方式
收件地址:10607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 4 段 43 號
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教師評審委員會(請註明應徵組別)收。
聯絡電話:02-2737-6685 (涂仁貞小姐)。
※初審合格者將通知面試,請務必註明方便聯絡之電話及 E-mail。
※不論是否通過初審,所寄資料恕不寄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