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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電機工程系聘任專任教師徵聘專任教師1名

人員類別 :     專任教師(資訊與通訊組、系統組或電力電子領域)

職  稱 :     助理教授以上

職  系 :     電機工程系

名  額 :     1

性  別 :     不拘

待  遇 :     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
工作地點 :     臺灣科技大學

資訊與通訊組資格條件 :    

1.     已獲博士學位

2.     具資訊與通訊網路相關專長者。

3.     具備教授程式設計相關課程。

4.     具備英文授課能力及國際交流經驗者尤佳。

5.     至起聘日止,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25 條,「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,但於施行(2015 1 14 )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。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」

工作項目 :     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
檢附證件 :    

1、履歷自傳(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)。

2、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錄。

3、五年內代表著作。

4、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影本;各級學位證書影本;教師證書影本(選項)

5、可開授課程一覽表。

6、推薦信函二封。

7、相關英文能力或英文授課能力(選項)

8、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。

系統組資格條件 :    

1、已獲電機相關領域博士學位(預計於1130731日前可取得博士學位者,須檢附指導教授出具之證明函),助理教授資格以上。

2、至起聘日止,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,「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,但於施行(2015114)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。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」

3、我們鼓勵在當前或新興領域具有深厚背景的候選人申請,包括(但不僅限於):控制系統、智慧系統、系統工程、生醫工程、機器人技術及其各種相關領域。

4、可授控制系統、信號系統等電機相關課程,具備產學合作,英文授課能力及國際交流經驗者尤佳。

工作項目 :     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
檢附證件 :    

1、履歷自傳(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)。

2、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錄。

3、五年內代表著作。

4、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影本;各級學位證書影本;教師證書影本(選項)

5、可開授課程一覽表(附syllabus樣本)。

6、推薦信函三封(含指導教授)。

7、檢附相關教學教具(選項,具有撰寫教學專用書、創新課程設計、研發教材教具、教學策略與方法及科技融入教學等之經驗)

8、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。

電力電子領域

資格條件      

1. 己獲博士學位,主修電力電子,並需以電力電子為研究領域。

2. 可教授電力電子學相關課程。

3. 具備英文授課能力及國際交流經驗者尤佳。

4. 至起聘日止,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25 條,「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,但於施行(2015 1 14 )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。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」

工作項目        依本校專任教師規定辦理。

檢附資料       

1. 履歷自傳 (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)

2. 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錄。

3. 五年內代表著作。

4. 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影本;各級學位證書影本。

5. 教師證書影本 (選項)

6. 可開授課程一覽表 ( syllabus 樣本)

7. 推薦信函二封。

8. 相關英文能力或英語授課能力證明。( 選項 )

9.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。

       

聘任日期:113 08 01 日起。

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 113 3 15 日止 (以郵戳為憑)

聯絡方式

收件地址:10607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 4 43

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教師評審委員會(請註明應徵組別)收。

聯絡電話:02-2737-6685 (涂仁貞小姐)

※初審合格者將通知面試,請務必註明方便聯絡之電話及 E-mail

※不論是否通過初審,所寄資料恕不寄還。

 

類別: 專任教師
用人單位: 電機工程系
職稱: 助理教授級(含)以上
名額: 1
公告日期: 113/01/25
截止日期: 113/03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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