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函以,行政院修正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」第5點,並自115年7月1日生效,請參考來文。
詳如附件
行政院115年2月6日函.PDF
教育部115年2月11日臺教人(四)字第1150015751號書函.PDF
修正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」第伍點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