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,115年至117年國民旅遊卡制度依現行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」規定辦理,請參考來函。
詳如附件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9月17日總處培字第1143027019號函.PDF
教育部114年9月19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40098782號書函.PDF